政法委上半年反腐倡廉重点分工落实进展情况汇报政法委上半年反腐倡廉重点分工落实进展情况汇报政法委上半年反腐倡廉重点分工落实进展情况汇报根据《地区机关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文件的安排,地委政法委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第55项工作:“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对此,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使政法各机关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收到了一定的实效。现将任务分工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配合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中所承担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我委在3月份制定了《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下发到政法各机关,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工作措施和方法,积极督促各配合单位,健全监督制度,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政法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结合自己的业务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政法委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利用执法监督、案件协调、政法联席会议等措施,强化监督落实,有力地保证了各项任务的落实。二、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我地区政法系统从今年3月份起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活动中,政法各部门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以解决影响政法工作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第1页共5页旗帜这个主题、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根本要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目标”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并紧密联系思想、工作、执法实际,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解决执法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以案析理”活动中,通过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结合执法办案实践,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对广大干警总结提高、深化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端正了政法干警执法思想、培育了优良作风,努力实践新形势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政法工作主题,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三、政法各部门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地区公安局充分发挥纪检、督察、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一是督察严管抓预防。把事前督察和防范性督察作为防范体系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追究必严”。二是将警务督察工作进一步向执法领域延伸。重点加大对刑事、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等执法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立案不实、违反办案程序和时限、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以及少数民警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而引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在上半年执法质量检查时,对XX县区公安局未如实立案进行了严查,并在全地区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三是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与自治区公安厅纪委、监察室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地区公安局纪委与吐鲁番检察分院反渎职侵权局之间的协作配合。通过联席会议加强了部门之间的交流,明确了工作重点。四是落实领导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及时受理和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密切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信访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进一步深化警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第2页共5页程序、执法纪律、执法结果,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切实将公安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下,并建立健全了工作规范和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六是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实行窗口部门、热点岗位轮岗制,要求热点岗位最多不得连续工作5年,各处、支队、科室领导正职采用聘用制,对副职实行竞争上岗制,对一般民警采用双向选择制。地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