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乡民政工作报告2019年xx乡民政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民政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2018年,xx乡民政办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着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为上分忧,为下解困”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8年我乡民政工作总结如下:(一)切实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1、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截至2018年12月xx乡农村低保保障户数为1026户,共1537人,当月共发放资金412697元,城镇低保保障户数为42户,55人,当月共发放资金22195元。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赣民字[2017]39号)、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管理的通知》xx字[2017]4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和保障对象的精准认定,坚持按时进行动态调整,我乡民政办和驻村乡领导、乡干部及村(居)委会全体干部在八月中旬至八月下旬对在册享受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年审,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低保制度的公正与公平,通过年审,对不符合条件对象坚决取消。通过乡村两级干部努力,经上户调查核实,我乡共取消低保户206户,227人,其中死亡11人,变更49户,取消53人,全乡共取消280人。第1页共6页严把低保评定程序关,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主评议、乡乡审核受理、入户调查、经济核查、县民政局入户调查、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程序执行,确保无影操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发生。同时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复查,季度适时调整和城乡低保证换发工作,注重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常补对象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状况相对稳定的非常补对象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或灵活就业,收入可变性大的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对需每季度和每半年复核一次的低保对象各乡乡要自主安排时间复核,做到不走过场,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2、特困供养及孤儿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特困人员及孤儿进行救助,目前我乡特困供养人员共143人,其中集中供养36户,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13元;分散供养107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13元。认真做好农村特困供养工作,加强乡敬老院的管理,努力提高特困老人入住率,保障敬老院经费供给,妥善安排好敬老院老人的生活,规范全乡特困档案,特困资金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全乡救助孤儿共6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救助金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户,分别对他们建立救助档案,并做好孤儿的思想教育和动态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对乡特困供养及孤儿救济工作十分重视,定期对全乡的这些特困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经常性的对这些特困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困难,春节及中国重大传统节日都会对这些进行送温暖的慰问活动,对他们给予必要的经济及物资资助,同时积极争取慈善机构、社会爱心人士向敬老院及孤儿捐赠款物,让这些老人及孤儿感受到政府及社会的温暖,让他们也能体面地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第2页共6页3、各种救助及时申报为缓解救急难,省、市、县启动临时救助、特困救助。临时救助实行按月申报,特困救助按季度申报,救助资金严格按照申请人申请、村委会协助驻村乡干入户调查,村召开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共救助76次,救助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经济压力,帮助经济他们及时困境,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深入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协助救助站及时开展救助活动。(二)救灾救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