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设备的正常、完好使用,减少设备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资金的重复投入,彻底杜绝设备故障导致影响生产等不利因素,特制订以下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设备的使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处罚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新疆甘电投辰旭有限公司沙沟煤矿第二章设备的使用第四条必须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技术参数,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五条新设备在投用之前,必须由厂家或主管部门对使用单位的主要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学习贯彻之后,方准投入使用
设备的操作司机、检修工做到“三知、四会、五严”,保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不准野蛮操作或超负荷运行
第六条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各种电气保护,机械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由专人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杜绝电气失爆,不合格者不准投入使用,并认真填写记录以备检查
第七条设备的安装、运行环境必须符合设备自身要求,设备及使用场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三章维护、保养第八条严格执行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确保设备在安全、可靠、经济的状态下进行
第九条建立包机制度
各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包机到人,挂牌留名,注明名称、型号和使用日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并认真记录
第十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技术性能检测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病运转,润滑部位的润滑油脂经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定期做好各种仪表、仪器的定期校验工作
第十二条锅炉、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容器要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与管理,定期开展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工作
第三十条必须加强设备的日常润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原则,即定义、定质、定量、定期、定点,由专人管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设备检修、检查执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