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1页「生物恐怖主義行動法案」簡析壹、本案背景一、法令依據911恐怖事件突顯美國有必要提高其食物供應來源之安全性,該國國會爰通過「生物恐怖主義行動法案」1,並經美國布希總統於去(2002)年6月12日簽署成為正式法律,以確保美國農糧食品之供應不受生物恐怖主義之威脅
「生物恐怖主義行動法案」影響我輸美食品業者之條文為第三章(TitleIII---PROTECTINGSAFETYANDSECURITYOFFOODANDDRUGSUPPLY)之第303節、第305節、第306節、第307節,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FDA)已於本(2003)年5月6日擬竣所有施行細則草案,並訂於本年10月12日公告正式施行細則,並自本年12月12日起開始實施
二、影響我輸美食品條文簡介(一)第305—節註冊(Registration):規定所有製造、加工、包裝、及貯藏食品及動物飼料之美國及外國設施均須於本1本法案全名為「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與生物恐怖主義預防應對法」(thePublicHealthSecurityandBioterrorismPreparednessandResponseActof2002)
第2页共21页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1页年12月12日前向FDA完成登記
(二)第306—節記錄保存(Recordkeeping):規定登記之食品設施要建立管理維護紀錄,以便追溯食品之來源
(三)第307—節預先通報(Priornotice):規定輸往美國之食品須在輸入前辦理事先通知
(四)第303—節行政扣押(Administrativedetention):授權FDA執行人員得扣留可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