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MONGOLIAMENGXIHIGH-TECHGROUPCO
蒙西集司发[2002]79号签发人:刘埃林关于印发《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出国员工差旅费管理制度》和《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员工通讯费管理制度》的通知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工业园管理办、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出国员工差旅费管理制度》和《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员工通讯费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二OO二年七月九日主题词:财务管理制度印发通知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2002年7月9日发送共发34份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真实、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各成员企业编制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及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条各成员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各成员企业应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合并会计报告暂行条例》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若规定的报告格式、内容不能满足个别企业对外提供信息的要求,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加部分内容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均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