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2页第十二章矿山救护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条件复杂、作业环境较差,加之人们对矿山灾害客观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入,有时麻痹大意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这就造成发生某些灾害的可能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矿井突发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损失,必须根据两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的要求,做好救护工作
同时,还要教育职工,在发生事故时如何积极进行自救和互救
第一节矿山救护队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灾、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的专业性队伍,是职业性、技术性组织,严格实行军事化管理
实践证明,矿山救护队在预防和处理矿山灾害事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矿山救护组织与任务(一)矿山救护队的组织根据我国煤矿矿山救护队的特点和煤炭行业的管理职能,原煤炭工业部在煤炭系统建立了军事化救护总队—支队—区域大队—中队—辅助队的救护管理体制
跨省(区)调动,由总队统一指挥;省(区)内调动,由支队统一指挥;区域内调动由大队统一指挥
1.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的组织各省(区)煤炭管理机构将本省(区)的产煤地区,以100km为服务半径,合理划分为若干区域
在每个区域选择一个交通位置适中、战斗力较强的矿山救护队,作为重点建设的矿山救护中心,即区域矿山救护大队
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由2个以上中队组成,是完备的联合作战单位
区域矿山救护大队是本区域的救灾专家、救护装备和演习训练中心,负责区域内矿井重大灾变事故的处理,对直属中队实行领导,并对区域内其它矿山救护队、辅助矿山救护队进行业务领导
区域矿山救护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副总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数人
区域矿山救护大队应设相应的管理及办事机构(如战训、后勤等),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2.矿山救护中队的组织矿山救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