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促检查工作办法政务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政令畅通,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XX省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办国土资源站的政务督查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政务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保证局委会决策的贯彻落实。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局成立政务督查领导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有××、××、××、××、××。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政务督查员由局办公室和执法监察股抽调人员组成。第五条政务督查人员具有对督查事项的督促检查权、建议奖惩权。第六条各股室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务督查人员的工作,确保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章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第七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一)上级批示事项的办理情况;(二)局领导批办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三)局党支部、局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四)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五)重大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第四章政务督查工作程序第八条政务(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督查工第1页共3页作包括立项、下达任务、督促查办、督查专报、立卷归档等工作程序。第九条立项。凡需要督查的工作事项,都要由督查办公室填写立项报告卡片,提出拟办意见,包括督查事由、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要求等内容,送局长审批。第十条下达任务。根据立项要求,督查办公室拟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将督查工作任务下达给承办人。第十一条督促查办。督查工作任务下达后,督查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按期予以办理。第十二条督查专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站或局各股室接到督查工作任务之后,要交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办理结束后,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以督查专报形式上报督查办公室。对难度大、办理周期长的督查事项,要书面报告进展情况。第十三条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在上报督查结果的同时,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第五章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第十四条政务督查员每周应向局政务督查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工作情况,对紧急重大事项应随时报告局长。第十五条政务督查办公室一般每月通报一次督查工作情况。第十六条政务督查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事项,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政务督查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未及时向上级报告督查工作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督查人员的行政责任。第十八条对股室不配合督查人员工作,造成重大工作延误或者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其分管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第十九条政务督查工作根据所督查的事项可采取文书催报检查、现场巡视检查、专项查办等工作方式。第六章附则第2页共3页第二十条对政务督查的结果,由政务督查办公室按行政奖惩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务督查领导组研究后予以落实。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