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协议书签署日期:2010年7月签署地点:正本保险协议甲方:中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乙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根据前期保险询价及保险谈判结果,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高速土建施工TJ1标第五、六合同段(三公司管段K115+760~127+660,全长11
9km)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项目安化(梅城)至邵阳高速公路TJ1标第五、六合同段土建工程二、保险条件(一)投保险种: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二)被保险人:安化(梅城)至邵阳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五至六合同段所有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及参与安化(梅城)至邵阳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五至六合同段承包商、分包商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三)赔偿限额:第一部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身故/伤残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第二部分附加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意外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2万元(四)工程总造价:52500万元(五)保险费率:0
72‰(六)总保费:人民币38万元(七)保险期限:开工至竣工(自2010年7月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若工期延长,则本保险合同顺延
上述期限以项目工程整体竣工之日为准)(八)每次事故免赔额:意外伤害医疗每次事故人民币100元
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三、出单及保费支付保险人将根据经甲方确定的投保方案出具正式保险单
保险人根据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若有关保险单条款与本协议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应按本协议的规定优先执行
本项目保费由投保人向保险人一次性全额缴付
四、期内服务(一)项目服务小组乙方应专门为本项目成立工程保险服务小组,在本协议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