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1
1任务由来酒埠江风景区(含酒仙湖、白龙洞、太阳山、天蓬岩、孟子山五个景区)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东部、处于湘赣交界地带,景区面积150
76km2,紧邻湘中经济带,是通往名胜区炎帝陵(120km)、井岗山(180km)的中转通道,西距南岳衡山仅120km,距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城市不到200km(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酒埠江风景区景观丰富、类型齐全,不仅有旖旎的水库、神奇的山石、幽深的峡谷,迷人的田园、神秘的溶洞、奇异的动植物等自然风光,而且有悠久的寺庙和光辉的革命历史等人文景观
早在宋代,攸县籍太学博士彭士益向宋徽宗(1102~1110)介绍攸县风土时,就曾用“鸾山配凤岭,金水绕银坑”的佳句对该地的自然美景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绘
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该风景区一直“养在深闺人未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旅游业已发展成为充满活力和朝气的支柱产业
攸县人民政府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需要,更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委托中南林学院进行了该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并于2001年12月成立了县旅游局
为了贯彻“保护第一、科学开发”的指导思想,保护大自然的完整性和多样性,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使特殊的自然地质地貌、景观生态1得到有效保护,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对开发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作出科学判断,并制定出相应的防护对策和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攸县旅游局于2002年1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编制依据1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