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3期。论学分制条件下的高校教学管理1何茂勋钟维荣广西师范大学外语部,广西桂林5410041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贺州542800教学管理是高等学校管理的中心环节,是影响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探索符合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深化教学改革,已成为许多高等院校共同关心的重要课题之一。其中许多学校选择实施学分制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突破口。然而,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绩点作为学习质量的衡量标准,以取得最低必修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构成包含了学分制教学文件、学分制的基本制度、学分制的运行保障系统,在教学管理方面,学分制与学年制是有很大区别的,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现对在学分制条件下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教学管理的运行这两个问题进行论述。一、学分制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1.教学计划的管理(1)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蓝图,同时也是组织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体现了人才培养的模式。制订出可行、富有弹性的教学计划,是实施学分制的关键。同是教学计划的管理,学分制与学年制有着本质的差别。学年制的教学计划管理,强调人才培养的计划性,执行中灵活的余地较小,几乎是用一个尺度、一个模式去对待文化基础和智能水平各不相同的学生,这种培养人才的管理方式,教师基本上是“浇铸工”,妨碍了受教育者智能的充分发展。与此相反,学分制则立足于学科、学科群来设计教学计划,强化、拓宽基础,向按学科设置专业发展,借此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避免因社会需求变化而稍微转换一下专业就不对口,造成人才浪费。实行学分制,要打破传统的“一刀切”的教学计划,在保证国家专门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变化,设计多种智能结构的人才培养模式,并给学生留有按照自身发展潜力进行选择的余地。目前,由于招生方式的不同,高校的学分制教学计划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院、系招生,学生入学后不分专业,学校按院、系、学科设计共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以此为单位组织教学。另一种是按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学生入学后明确主修专业或专业方向,但是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全校统一设置普通教育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与军事课、语言与技能课及综合知识课等),相近专业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两年后再修读专业教学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同时,允许学有专长的学生转换专业。后一种模式,是为适应按专业招生的实际情况而设计的。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都必须建立合理的课程结构,明确各类课程的比例和要求,这是制定教学计划的中心问题。现在学分制条件下的课程设置,普遍采用两种结构:一是模块课程结构。一般由主体、定向、辅助三种模块组成。主体模块具有奠基功能,以普通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为主的必修课组成;定向模块具有专业功能,按照专业要求由不同组合的限定选修课组成;辅助模块具有发展功能,由大量的、各种门类的任意选修课组成。二是一般课程结构。由决定学生智能结构的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组成。必修课为决定学生智能结构的主要课程;限定选修课为决定不同人才的目标模式的课程组合;任意选修课为发展学生个人特长的众多课程。两种课程结构模式中,一般说来必修课约占总学分的70%,选修课程学分约占总学分的30%。显而易见,学分制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具有很大的弹性,学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自己的能力水平,调节学习内容与进程,这就为学生的自我培养和发展留下了余地。(2)教学计划的执行制定教学计划是学分制教学计划管理中的第一步,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教学计划。在教学计划的执行中,有两个方面的工作是很重要的。第一,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学分制教学计划,不管是按专业,还是按学科设计,都还只是指导性教学文件。对每个具体的学生来说,还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结合自己的智能水平、兴趣爱好、经济状况等,主动地制定出个人逐年以至整个学程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自己的智能结构,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可以提前选够学分,提前完成学业毕业或攻读研究生,也可以在允许范围内延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