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界的甲乙丙丁靠知识产权吃饭的人里,有这么四方,比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少了两方
甲方是需求方,乙方是服务方,丙方是裁判方,丁方是关联方,想想都觉得很有意思,任何行业都自然而然地根据产业分工形成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关系,知识产权也不例外
狭义的,甲方是企业界,乙方是服务界,丙方是行政界,丁方是学术界
广义的,甲方是企业、科研院所,或者民间发明人,是产生知识产权和应用知识产权的,以企业为主,科研院所其次
乙方是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数据库服务商、运营与管理咨询,原则上公证处也应该算是乙方,是为甲方服务的,还有调查公司
以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为主,但各种数据库的销售也越来越火爆,目前知识产权运营也开始起步
丙方是政府部门,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各法院、行政处理机构,还有仲裁委
丁方是学术界、媒体广告、金融保险投资、会计审计税务评估公司,以学术界为主,金融类其次
我这里写的甲乙丙丁,主要指的是个人,有的时候指的是组织
一、甲方签合同的时候,出钱的是甲方,排在合同前面,甲方要求乙方做这做那,付钱给乙方
甲方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真正需要利用知识产权的一方
但搞笑的是,除了少数大企业以外,大部分甲方都属于四方中最不懂知识产权的一方,最无知的一方
再强调一遍,华为中兴富士康完全不能代表中国的知识产权水平,就好像美国最穷的那个人只剩一条裤衩,那不能代表美国人都很穷
甲方的代表是知识产权经理人,虽然甲方一般是四方中最不懂知识产权的,但甲方中最顶尖的人才是四方中水平最高的
因为,知识产权这东西,是做出来的,不是嘴皮子说出来和笔第1页共12页头子写出来的
知识产权的本质,在于为企业盈利保驾护航,所以乙方丙方和丁方,本质上不过是知识产权的皮毛而已,研究来研究去,都是甲方剩下的二手信息
可惜,甲方中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却并不是企业的主人,而且永远也做不成主人
大企业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