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联圩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联圩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联圩的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联圩水利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联圩水利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圩区防洪圩堤(护岸、护坡)、圩内河道和泵站及配套工程
其管理范围为:防洪圩堤为迎水坡脚外5米至背水坡脚外10米范围内;河道为圩内全部河道;防洪闸为上、下游翼墙外各50米范围内,两侧各10米;泵站为泵房以外各20米范围内;涵洞前后各10米,两侧,各5米范围内
高新区的城市联圩管理范围以防洪驳岸5米范围内,泵站以占地范围为准
第四条各镇(街道)水利站是所在镇(街道)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承担全镇(街道)范围内的站、闸、河、堤、涵洞等水利工程管理职能,根据本镇(街道)联圩的实际情况,确定养护形式,履行如下职责:(一)加强对养护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二)科学制定闸站工程的运行方案、维修保养计划;(三)制定防洪圩堤(护岸、护坡)管理制度和巡查制度;(四)加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和河道的长效管理工作;(五)合理测算联圩水利工程养护费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六)加强水利工程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提高工程养护水平
第五条在区水务局的统一领导下,以镇(街道)为单位,具体承担所在联圩站闸工程的维修养护、日常运行以及河、堤的管理、巡查、养护和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第六条联圩养护人员应当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联圩内站闸数量、规模和河道、堤防长度确定
防洪圩堤上的防洪闸、涵洞由堤防管养员负责兼管;每座排涝泵站(含套闸)配备1名管养员
河道保洁按每2公里左右安排一名保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