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1页一、财产保险合同1、国光农化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简阳市支公司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含义应按财产保险合同理赔投保财产火灾损失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第46辑),第234页本件财产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有三个主要问题值得探讨:(1)如何判定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明确说明的法定义务(2)投保人名称变更而未告知保险人,保险人是否可以拒赔(3)如何计算保险赔偿额2、土门支行诉魏瑞霞返还住房贷款和平安保险分公司承担保证保险责任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第46辑),第253页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1)保证保险是保证吗(2)处理保证保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3)保证保险的前途如何3、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受害人黄玉进因投保人已故代位诉人保楚州支公司全额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第46辑),第259页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以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为依据,代位加害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的案件,涉及诸多法律问题:(1)本案代位求偿权性质的认定(2)责任保险合同中受害人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3)责任保险受害人代位求偿权的实现方式(4)责任保险合同受益人条款约定的效力与责任承担4、西周公司诉人保周至公司应按保险费交付时间顺延保险期间承担在顺延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的保险责任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第43辑),第236页本案的事实是清晰的,难点是如何正确理解俩份附条件保险合同于条件成就时所产生的相关法律效果
(1)合同生效时间晚于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责任期间不变是否公平(2)保险事故发生时未交保费,保险人因此不负赔偿责任的约定是否为免责条款5、付强诉人保天山区支公司以其向原投保人的购买价计算投保车辆被盗的赔款要求以保单载明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赔偿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第43辑),第245页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