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苏州市药品网上限价采购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根据《苏州市2006年药品政府采购(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指导意见》、《苏州市药品网上限价采购暂行办法》《苏州市药品政府采购(集中招标采购)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一章概述第二条定义(一)药品网上限价采购:是指由药管委确定药品采购目录、采购预算价、临时最高零售价,在网络平台上接受供应企业的竞争性报价,按网上限价采购原则确定供应企业的活动。(二)采购人:是指参加苏州市药品网上限价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三)供应企业: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四)配送企业:受供应企业委托,向采购人提供药品配送及相关伴随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五)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由医疗机构委托的具有政府采购和药品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六)网络平台:指苏州市医疗机构网上限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由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中介机构提供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第三条遵循的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二)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第四条工作目标(一)巩固全市集中招标采购的成果,满足临床用药。(二)降低采购成本,建立公开、公平的药品采购机制。(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网上限价竞价的方式降低药品零售价格,让利于民。第3页共15页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5页(四)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促进医药企业的有序竞争,从而促进药品流通领域的健康发展。第二章参与网上限价采购当事人第五条参与网上限价采购的采购人需填写《采购人基本情况表》,办理网上开户注册等相关事宜。第六条参加网上限价采购活动的供应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二)合法经营、商业信誉良好;(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药品供应、服务保障能力;(四)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参与网上限价采购的供应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办理网上开户注册等相关事宜:(一)《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2)、《网上限价采购响第4页共15页第3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5页应函》(附件3)、《法人委托授权书》(附件4)及《投标配送承诺书》(附件5)并加盖公章;(二)经营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生产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参加近两年苏州市药品政府采购(集中招标采购),且无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重复提供其资质证明文件。第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资质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第三章网上限价采购药品第九条限价采购药品范围列入公开招标目录、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目录及中药饮片、国家第5页共15页第4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5页特殊管理以外的药品。第十条目录网上限价采购的目录由药管委结合医院临床用药需求确定,并在指定的网站公布,目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质量层次、生产厂家、临时最高零售价等。第十一条目录增补申请增补的药品应明确: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质量层次、生产厂家、最高零售价。增补进入网上限价采购目录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向药管委提出书面申请,由药管委组织审定。增补品种最高零售价须经苏州市物价部门确认。第十二条目录删减临床使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