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质监食发〔2011〕28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酒类产品基本情况调查表二一一年六月三日〇1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工作方案为规范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严格要求企业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规范企业的标识标签,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及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1〕19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酒类生产企业整顿工作,加大对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酒类生产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规范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使企业能够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升企业保障产品质量的水平
全面建立健全各项检验制度,严把原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如实的记录检验的结果,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产品可追溯;规范企业的委托生产加工酒的行为2委托行为必须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同时依法严厉打击酒类生产企业滥加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违法违规标识标注等行为,使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无证生产和造假行为得到遏制,使我区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秩序得到规范,促进我区酒类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切实保护百姓身心健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为了更好地做好整顿工作,区局成立了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铁网自治区质监局局长副组长:马达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成员:丁勇自治区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王莉自治区质监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