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与2024年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点汇编202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XX年全镇应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健康进展理念,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仔细贯彻国家、省、市、区会议精神,从源头治本着眼,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提高畜产品引起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高本职公共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我镇畜牧经济健康进展保驾护航。二、工作目标(一)突出养殖环节监管。官方兽医定期或不定期对养殖场、养殖小区尿检不少于3%的检测。(二)官方兽医加大对饲料、兽药和养殖投入品人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村级无害化监管,由村级无害化监督处理监督人员报散养农户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到各村。由各村干部加强监督无害化处理,同时,无害化处理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四)加强学习指导,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杜绝生产、销售畜产品质量不安全事故发生,把我镇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处在萌芽状态。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学。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镇内所属兽医、第1页共4页村级防疫员、畜产品经营人员、养殖投入品操作者进行学习培训。(二)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官方兽医严格根据《市畜牧局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进行处置,依据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对违反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引起迟报、漏报、瞒报的加强教育,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我镇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事故的,镇政府年终给予6000元以上的资金补助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第2页共4页2024年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点一是继续开展“瘦肉精”清缴工作。根据农业部、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食药局1862号公告和农质发〔XX〕9号文件,组织全市深化开展“瘦肉精”清缴;二是抓好“瘦肉精”监测。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全市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对年出栏生猪50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的生猪、肉牛、肉羊集中开展“瘦肉精”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二)深化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落实生鲜乳收购、运输准入制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严格准入条件,严把准入关,坚决禁止无证收奶和无证运奶;二是继续深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标准化建设。根据农业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推断标准》和《生鲜乳运输车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继续深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标准化建设;三是深化落实生鲜乳收购站“日志、巡查、监测”三结合监管制度。坚持每个生鲜乳收购站由所在县(市、区)畜牧食品局派驻1名驻站监督员,并建立工作日志,县(市、区)局每月至少对生鲜乳收购站巡查一次,监管部门和驻站监督员根据要求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生鲜乳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快速监测;四是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生鲜乳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快速监测。监测频率为县(区)畜牧部门每月至少抽检一次、驻站监督员每周至少抽检一次。(三)开展硝基呋喃类违禁药物监测全市根据省局《XX年全省畜产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专项监测计划》要求,在屠宰场和农贸市场随机抽样,开展专项监测,完成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监测任务。(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管队伍。县(市、区)畜牧食品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设机构,明确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简阳市要根据省局要求,尽快完成检测站搬迁,并开展检测站“双认证”工作。乐至县要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推动检测站项目建设工作,争取早建成、早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