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工程监管指导意见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我县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招管中心)协作配合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
县发改局是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依法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监察局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察,主要工作是依法监督查处虚假招标、双轨运行、规避招标,不进县政府集中监管平台招标,在招标活动中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纠正招投标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县住建局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XX县区招管中心制定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XX县区招管中心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进行监督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各方当事人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施工许可、工程验收等行政审批环节对项目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把关;承担《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县招管中心依据县政府授权,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能,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审定或参与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备案审查招标项目及其招标文第1页共7页件、招投标书面报告和合同等书面材料;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