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理解:1.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2.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3.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利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4.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关系: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是税收“三性”的核心无偿性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的本质体现,国家财政支出采取无偿拨付的特点,要求税收必须采取无偿征收的原则;征税的无偿性,必然要求税收征税方式的强制性;强制性又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国家财政的固定需要,决定了税收必须具有固定特征,税收的固定性也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因此,税收的三个特征相互储存,缺一不可。5.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财政职能: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经济职能:税收对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调节、税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税收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6.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国家中,反映了不同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属性。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是社会成员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因此,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a.社会主义税收的‘取之于民’反映社会主义税收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者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必要扣除的一种形式。b.社会主义税收的‘用之于民’反映了税收所代表的这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归全社会共同占有,为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分类:按税法效力分类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按税法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按税法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税收单行法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国际税法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国务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管理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海关负责关税税务机关的权利:征税权税务机关的义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的义务税法解释权为纳税人保守秘密的义务估税权多证税款立即返还的义务委托代征权在税收保全中的义务税收保全权解决税务争议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税收检查权税款追证权纳税主体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纳税主体的权利:延期纳税权纳税主体的义务:依法设立.变更.注销.重新登记申请减免税权依法设置帐簿.合法只用有关凭证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按规定定期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其他有关资料委托税务代理权按期纳税申报.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主动接受和配合纳税检查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违反税法.按规定缴纳滞纳金.罚款.并接受其他法定处罚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进、存在的载体、是权利和义务的直接体现)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P20-22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偷税占应缴税额10%以上及超过1万元的,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它是税法的最基本的要素。A、税目: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制定税目的方法:列举法、概括法)B、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