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人大评议刑事检察工作的自查报告2004年10月26日在XX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占永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进行评议的方案》的要求,从贯彻《宪法》原则和强化人大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在评议组的直接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评议工作
目前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01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200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经济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政治委、自治区检察院的表彰
(一)、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稳定200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2001年元月至2004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报捕案件4760件67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60件59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806件881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894件7018人
积极参加各类严打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法轮功犯罪、涉及“非典”犯罪和黄赌毒犯罪,依第1页共8页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
特别是成功起诉了原自治区国税局局长肖占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