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提高法治水平调研报告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创造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建设法制经济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水平
质监部门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必须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治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的行政环境,要把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质监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
一、当前相对滞后的行政观念与构建和谐质监不适应的因素1、由于受旧观念和传统习惯影响,行政者难以走出行政法即管理法、行政行为模式就是“命令——服从”的误区;规则意识淡薄,缺乏依法执政和崇尚法治的理念,工作主观随意性大,官僚主义、权力膨胀、忽视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现象仍然存在
2、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行政执法受利益驱动与利益挂钩,随意加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经济负担,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生搬硬套,导致不文明执法、执法扰民、滥用执法权越权执法、野蛮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3、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措施不力,受利益驱动严重,轻事前事中监督,重事后监督
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水平,是构建和谐质监的基础和谐质监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的质监,法治质监是构建和谐质监的前提和保障
和谐质监要求质监工作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是质监工作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质监工作和谐发展的基石
质监部门作为打假治劣、对市场进行监管的行政执法机关,享有管理市场经济秩第1页共5页序的行政权力,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能否合法有效地行使好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直接关乎公民权益的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