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慈建设〔2007〕100号关于印发《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的通知各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市质(安)监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我局委托慈溪市土木建筑学会,依据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宁波市地方行业规定,结合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实际,编写了《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希各住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高度重视,宣传贯彻《导则》,狠抓落实,凡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开工的住宅工程,应全面贯彻《导则》的要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市质(安)监站必须将这项工作列入重点检查内容,加大检查力度,凡未按本通知执行的住宅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备案
慈溪市建设局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1总则1
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公寓、廉租房、拆迁安置房等)
新建的其它房屋建筑工程参照执行
3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涉及设计的必须在施工图中明确
2基本规定2
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行《导则》的规定
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签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