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欧洲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商业化和官方ECA收支现状一、欧盟国家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局部商业化随着欧盟内部经济共同市场(commonmarket)的不断成熟,在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方面,欧盟逐渐进行改革,首先涉及的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所承保的商业风险。1997年9月,欧盟委员会在经过成员国政府旷日持久的争论和协商之后终于出台了一项有关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商业化的法律规定。(CommunicationoftheCommissionsettingguidelinesfortheprovisionofStatesupportforshort-termcreditinsurance)。在1997年通过的这项新法律中,欧盟内部成员国(当时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国)之间的出口贸易以及成员国出口到大多OECD国家(当时有:澳大利亚、加拿大、冰岛、日本、新西兰、挪威、瑞士和美国,不包括墨西哥和土耳其)的出口贸易中所涉及到的短期商业风险被确定为“可市场化”的风险(marketablerisks),应交与商业信保公司进行商业化运作,官方ECA从这部分业务中撤离。这项规定原则上是从1998年1月开始实施,但欧盟同时允许各成员国政府作出调整的过渡期延续至1999年底。也就是说,欧盟各成员国官方ECA被允许有2年的宽限期进行承保范围的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当时欧盟定义的“可市场化风险”针对的是对上述地区的私人买家(non-publicdebtors)商业风险,主要指买家破产(bankrupcy)和拖欠(protracteddefault),最长的信用期为2年(包括生产期和提供给买家的信用期)。一切其它风险,包括所有买第3页共14页第2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4页方国家的政治风险、上述国家内非私人买家(publicdebtors)的商业风险以及上述国家之外所有买方国家的商业风险都不属于“可市场化”风险的范畴,也就是说,欧盟各成员国的出口商依然需要依靠本国政府对以短期信用方式进行的出口中的上述风险进行保障,从而提高竞争力,确保原有市场份额并抢占新的市场。欧盟1997年颁布的这项将部分短期出口信用险私有化的法律规定中,允许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对由私人公司承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提供再保险,例如英国ECGD的再保机制。需要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对“可市场化风险”范畴的界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2000.8月欧盟委员会对1997的有关短期信用险部分市场化的规定再次进行了修订,把“可市场化风险”的定义范围进行了扩展,即欧盟成员国第4页共14页第3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4页之间的贸易以及欧盟成员国出口至大多OECD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冰岛、日本、新西兰、挪威、瑞士和美国,不包括墨西哥和土耳其)所涉及的全部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都属于“可市场化风险”的范畴,且不再区分买家是“私人买家”(non-publicdebtor)还是“公共买家”(publicdebtor)。欧盟成员国出口到上述OECD国家之外所有国家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仍属于“不可市场化风险”,继续由各国官方ECA承担。欧盟当时对“可市场化风险”的范围界定是各成员国多方协商的结果,该结果显示欧盟的官方ECA并没有完全从短险市场撤离。德国Hermes的官方出口信用担保项目(StateExportGuaranteeScheme)2002年仍有超过65.3%的承保额是来自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就是明证,其短险业务承保的国家限于所有非OECD成员国和少数OECD成第5页共14页第4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4页员国(南韩、墨西哥、波兰、斯洛伐克共和国、捷克共和国、土耳其和匈牙利)。目前Hermes官方业务承保的短险业务有短期统保保险(Short-termwholeturnoverpolicies)、短期特定买家循环保险(revolvingpolicies)和短期特定买家单票保险(Short-termspecificpolicies)。2003年初又推出专门征对中小企业的短险统保保险(Short-termwholeturn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