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三届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于幼军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医疗保险费征集第三章医疗保险待遇第四章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第五章医疗费用结算第六章医疗保险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深圳市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规,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并鼓励、支持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条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职工,是指用人单位所属在职人员、本办法规定的退休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参保单位,是指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参保人,是指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
第四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