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重症慢性病参保人员的一封信重症慢性病享受门诊统筹支付是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中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又保障了重症慢性病人员的医疗需求
为保障医保基金健康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统筹支付与管理工作,在认真调查研究与广泛征求市医疗保险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门诊流程、药品调配用量限制、医保处方规定及费用支付做如下解释:一、门诊流程:1、医院门诊购药:患者本人(患者本人活动受限的可由代诉人)持重症慢性病卡和专用处方本到定点医院,找相应科室的医保医师开具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保处方,到医院收费处用现金缴费,医院门诊收费为其开具发票和打印电子清单并盖章拿药
注:市医院、公费医疗、中医院、卫校、华建医院等五家医院已在20XX年5月1日起实行门诊收费直补,请患者持医保卡到指定直补窗口缴费
2、外购药品
患者本人(患者本人活动受限的可有代诉人)持重症慢性病卡和专用处方本到定点医院,找相应科室的医保医师开具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保处方,医院没有药品的持处方到所就医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批并盖章(审批购药时效为两天),外配购药只能到指定的重症慢性病零售药店(健民大药房、新世界大药房、长盛堂大药房、吉祥大药房)购药并开具发票和药品清单
3、单次检查在200元以上的应到所就医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批并登记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药品调配用量限制:1、病情不稳定且需要反复换药调剂的最长不超过7日量;2、病情稳定且只需要长期服用几种固定药品的原则上一次不超过30日量;3、中草药原则上一次不超过7剂;4、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单药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特殊病种用药除外),特殊使用级别抗菌药第1页共8页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为保障参保人员身体健康,静脉输液不允许外配审批,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使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7日量
三、医保处方规定1、专用处方本用完后到所就医医院的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