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十一〔2017〕62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一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平煤股份十一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煤股份十一矿2017年4月25日平煤股份十一矿综合部2017年4月25日印发(校对:王天永)1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一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系统状态掌控,减少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风险,切实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预防事故发生,加强和规范采掘工作面及一通三防、防突、防治水、机电运输等主要生产系统执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平〔2017〕71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平〔2017〕72号)、《关于印发〈煤矿安全风险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平〔2017〕97号)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机构(一)成立十一矿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十一矿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领导
组长:孔建伟车云立副组长:邰俊卿杨峰董守文彭泽智郑立樊永东史二听樊胜强陈星明李为民石涛成员:方曙晨董淑江刘少林赵喜海熊波张峰2王贯明李战胜刘祖辉张远志杨天明王付根孙海龙张生亮邢春峰十一矿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科长张生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十一矿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督察、考核工作
各战线领导任本专业评估管理工作组长,副总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本专业评估工作的具体管理;各战线主管业务科室科长任本战线评估执行管理工作组长,与评估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