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运输业运输车辆(汽车和挂车)的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运输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五条各级交运输管理部门应把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运输车辆在使用中的良性循环,作为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
运输单位各自的主管部门应把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列为运输单位经理(厂长)任期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交通部归口管理全国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或其授权的所属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本地区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各汽车运输单位负责本单位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返回目录第七条交通部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二)依法制定全国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三)负责全国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车辆技术管理的先进经验和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二)依法制定本地区有关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定额和措施;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