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6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际经验与启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十分关注,尤其是在《社会保险法》的审议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引起了很大争议和极大关注。2009年关于在广东等五省市推进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更是将争议和关注推向高潮。针对目前有关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讨论,本报告主要总结分析若干国家公职人员的养老制度,以期为我国的讨论提供借鉴。一、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为公职人员建立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由来已久。很多国家在全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起来之前,就已经有了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障制度。像孟加拉、博茨瓦纳、黎巴嫩、马尔代夫等国,至今正式的养老金制度还仅局限于公职人员中。公职人员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优先性和必要性,大致可认为是以此保证公职人员的正直、敬业和独立,增强公共职务的吸引力。(一)若干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障制度我们选取了十个国家,介绍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对象、制度模式、管理体制、资金筹集、基金管理、待遇享受、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信息,详见表1和表2。这些国家中,既有欧美的第2页共26页第1页共2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6页发达国家,也有亚洲的部分国家。这些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公职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与运行上,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其中亚洲的韩国、日本、新加坡三国在历史、文化、地缘等方面比较接近,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更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从表1、表2中可以看出,各国的公职人员养老计划多种多样。如在制度模式方面,既有参加国民养老计划的,也有独立的,还有部分参加辅以职业年金性质的。在资金筹集方面,既有由财政负担的,也有雇员和政府共同缴费的。在待遇支付方面,各国的退休年龄也有差异,支付条件也有所差异;在支付标准上一般与个人工资挂钩,但在是否根据物价调整,以何种工资计算等方面也有所差异。(二)公职人员养老计划与国民养老计划之间的关系从历史上看,各国普遍是先为公职人员建立了养老计划。19世纪末,德国率先为私营部门的雇员―工人提供一些社会保障。由此自发达国家开始直至发展中国家,全球范围内开启了建立全民养老保障的运动。按照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统计,全球目前大约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程度不同的全民养老计划。在各国开启了全民养老计划建设历程之初,其制度主要针对私营部门。而在其制度已基本覆盖私营部门工人和居民之后,公职人员的养老计划是否要纳入到全民养老计划体系中,就成为一个突出第3页共26页第2页共2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26页问题。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截止到2006年在有资料的158个国家中,略超过50%的国家尚存在独立的公职人员养老计划,没有与全民养老计划融合在一个体系中。这一统计中,已经将那些存在平行(parallel)公职人员养老计划的,计算为非独立型。具体说来,像OECD成员国、东亚国家中,略超过一半的国家是公职人员独立养老体制,而像非洲国家、南亚国家,绝大部分都是独立体制。例外的是东欧和中亚转型国家,这些国家的全民养老计划是在1990年代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建立的,基本上都将公职人员养老计划与全民养老计划融合在一起。表3给出的是部分OECD组织成员国公职人员养老计划与国民养老计划之间关系的具体情况。在这里,将公职人员养老计划与国民养老计划之间的关系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两者完全独立,但其待遇差异不大,即形式独立但实质相差无几,主要是芬兰和荷兰两国;第二类是两者融合在一起,但公职人员享受了最高待遇,即形式融合但实质有差异,这类国家最多;第三类是两者部分融合,主要是指公职人员和私营部门人员共同参加了国民基本养老计划,但公职人员有额外的补充。第四类是两者完全分离,公职人员养老计划完全独立。在制度安排上,多数国家还是为公职人员设立了独立的养老计划。即使其与国民养老计划融合,很多国家的公职人员退休计划在具体制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