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有限风险与再保险监管的国际趋势及启示美国国际保险集团(AIC)是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2004年市值达813.03亿美元,位列《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第20位,业务遍及130多个国家。作为保险业的龙头老大,2004年以来AIC一直麻烦不断:先是于当年10月卷人马什保险经纪贿赂丑闻,后又因向BrightpointInc.及PNC金融服务集团出售结构交易产品而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司法部盯上。2005年2月14日纽约州总检察长斯皮策又以涉嫌利用不当再保险粉饰财务报表为由正式调查AIG,这些不当再保险交易主要包括:一是AIG与通用再保险公司(GeneralRe)之间在2000年至2001年间达成的一宗再保险交易,该交易可能使AIG保费收入虚增5亿美元,同时也使其财产和意外保险赔款准备金增加了5亿美元。二是AIG与在百慕大注册成立的Richmond保险公司和在巴巴多斯注册成立的UnionExcess公司之间达成的一些再保险交易,这些交易可能使AIG保费收人虚增12亿美元,负债减少12亿美元。在斯皮策调查的压力下,执掌AIG达37年之久的M.R.格林伯格被迫先后辞去首席执行官职位和董事长职位,AIG股票价格大幅下降。除AIG丑闻外,近年来世界保险市场还发生了多起影响巨大的保险公司破产事件与财务丑闻。如2001年澳大利亚第二大保险公司HIH破产是该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件;2003年美国相互保险公司的破产被称作福吉尼亚州历史上最大的保险欺诈案;苏黎士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金融服务集团、德国HannoverRe等多家著名保险公司因提供不当再保险产品而受到证券监管等机构的调查与处罚。细察前述事件,不难发现它们均涉及有限风险再保险(finiteriskreinsurance)或财务再保险(financialreinsurance)产品的滥用。这表明保险公司利用有限风险再保险来粉饰财务报表之情事并不鲜见,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监管机构对有限风险再保险的监管存在不足。在我国,虽尚未发生与有限风险再保险有关的消极事件,但并不表明我国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发生滥用这种再保险产品之情事。因此,有必要对有限风险再保险及其国际监管趋势加以研究,并就我国如何防患于未然提出建议。一、有限风险再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一般认为,有限风险再保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劳合社保险市场。当时在劳合社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称为“滚动”(rollover)的保险产品。这种保险产品的基本特征是,先由分出人向接受人交纳保险费,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则解除接受人的承保责任,即接受人无需向分出人支付赔款,但他有义务向分出人返还保险费并加付按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保险事故不发生,则分出人所交保险费及其利息继续滚入下一年。购买这种再保险产品的多为劳合社保险辛迪加中的个人,他们通过这种再保险产品可免于缴纳高额的税金。上世纪80年代劳合社禁止了此种做法。第3页共13页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3页随后,劳合社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称为“时间与距离”(time-and-distance)的保险产品。这是一种溯及性的再保险产品,它在特别的结构性支付计划中为分出人提供摊回,这种特别结构性支付计划与分出入的实际损失没有对应关系。在这种保险中,再保险费一般等于将来索赔款的净现值加上手续费。对分出入而言,相当于索赔额的再保险摊回,在收益表中可被反映为利润,而且,这种再保险摊回是允许进行打折的。当时保险人使用这种产品的目的,是逃避监管机构限制对损失准备金进行打折的规定。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财产保险危机的出现,再保险承保能力下降,这极大地促进了有限风险再保险的发展。然而,随着安然事件、HIH公司破产等相继发生,监管机构加大了对有限风险再保险的监管,有限风险再保险陷入发展低谷,甚至有人惊呼:有限风险再保险死期已至!但事实上有限风险再保险并未寿终正寝,其仍继续存在和发展。二、有限风险再保险的概念与特点(一)概念由于有限风险再保险历史不长,且其本身甚为复杂并一直处于不断发展之中,故人们对何为有限风险再保险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