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细则和湖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评估验收细则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07〕5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方便,我局制定了《湖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细则(试行)》和《湖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评估验收细则(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湖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细则(试行)2、湖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评估验收细则(试行)3、药品监督公示牌内容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1:湖北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提高网络运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验收考核细则
第二条实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是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工作,是促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工作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验收考核范围为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章验收考核标准第六条《湖北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验收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1)由省局制定
第七条《湖北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验收考核标准(试行)》适用对全省市、县局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考核
第八条评估验收标准分五个部分,总分215分
其中第一部分:组织管理共35分,项目编号1
9;第二部分:监督网络建设共35分,项目编号2
6;第三部分:供应网络建设共35分,项目编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