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政府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xx镇政府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应急救援工作方针和政策,切实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我镇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控制事故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分类(一)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指1次死亡1——2人,或1次重伤9人以下,或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指1次死亡3——9人,或1次重伤10人以上,或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指1次死亡10人以上,或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标准以下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镇境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各单位应按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电话:镇党政办、镇安办),通知镇急救中心(电话:120)
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事故抢险救援的组织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镇镇、部门及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镇成立特大、重大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
(一)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镇(镇)的镇(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镇)长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确保第1页共5页社会稳定
(二)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镇安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镇镇的镇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镇长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特殊情况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