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究“四准”扶贫机制提高“精准”扶贫绩效“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尤其是在贫困地区
党和政府是扶贫开发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千方百计制造有利条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是XX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背景)但鉴于贫困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县委、县政府探究实践“四准”扶贫机制,将政府责任和贫困人口责任有机结合,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优化脱贫环境,激发内在动力”两手抓,用“内源扶贫”治“外援依赖”,有效提高了精准扶贫绩效
20**年,全县61个贫困村农村人均纯收入提高1240元,减少扶贫户1769户,减少贫困人口6724人
(成果)一、找准人:实现“真识别”与“真帮扶”有机结合找准人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先决条件
一方面,精准识别出贫困对象,做到“扶真贫”;另一方面,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有力的扶贫队伍,做到“真扶贫”
(一)组建“真扶贫”队伍
“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
”这是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六大创新”之一
XX县根据“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挂帅
县级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王萍任组长,县长刘朝平等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分别成立扶贫开发工作组,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书记担任组长
县委县政府统筹33名县级领导干部,牵头带队帮扶各乡(镇),每人重点联系1—2个贫困村,具体帮扶到户到人
二是精兵强将驻村帮扶
组建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由对口帮扶牵头部门负责人任队长,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系乡(镇)副乡(镇)长任副队长,并从各帮扶部门和乡(镇)选派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综合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技术专长的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育人才、后备干部共320人,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