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日期】【颁布单位】【失效日期】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和管理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除应符合本规定的内容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技术规范和标准
本市临时建设及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的农村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都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分类如下:R—居住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W—仓储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G—绿地D—特殊用地E—水域及其他用地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可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规定,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适建性划分,按法定程序批准后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淮南市城市建设土地使用性质相容表”
表2-1淮南市城市建设土地使用性质相容表土地分类RCUGSR21R22R24C1C2C3C5C6G11G12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建筑分类住宅▲中小学、托幼▲▲▲单身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