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2页第四编票据法第一章票据法总则第一节票据法概述一、票据(一)票据的概念(了解):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特定金额给收款人和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二)票据的特征(理解)文意性、要式性、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三)票据的种类(了解)我国票据法采狭义的票据概念,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1、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2)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3)光单汇票和跟单汇票2、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所认可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且均为即期本票。3、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以权利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支票、无记名支票和指示支票。(2)依付款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商(3)商按当事人是否可以身份重合分为一般支票和变式支票。变式支票又可以分为对己支票(出票人自己是付款人)、指己支票(出票人自己为收款人)、付受支票(付款人为收款人)。二、票据法律关系(一)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票据法律关系指有关当事人之间因设立、变更或消灭票据上的权利义务而表现的一种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包括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概念票据关系是由当事人的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要内容是持票人(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和偿付义务,是票据法的主要调整对象。非票据关系是与票据有关,但不是基于票据行为而直接产生的法律关系,包括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和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前者主要适用票据法的直接规定,后者主要适用民法的规定,其与适用票据法的票据关系既有分离关系也有牵连关系。票据关系1、基于出票行为产生的出票人与受款人之间无因付款的关系;2、基于受款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请求付款的关系;3、基于承兑人与持票人之间担保承兑付款的关系;4、基于背书行为而产生的前手与后手的关系;第2页共22页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2页票据法律关系的主要类型5、基于票据担保而发生的保证人与持票人之间的关系。非票据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1、票据返还关系(1)在票据为非法取得的情况下,票据的真正权利人与因盗窃、拾遗或因恶意、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之间发生的票据返还关系:(2)在票据已获付款或清偿,但持票人未将票据返还的情况下,付款人或清偿人与持票人之间发生的票据缴还关系。2、利益返还关系票据由于一定的原因而不能实现票据债权时,通过票据而交换得到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由此所产生的关系为利益返还关系。3、损害赔偿关系(1)怠于通知的损害赔偿(66条);(2)拒不做出拒绝证明的损害赔偿(62条);(3)伪造、变造票据的损害赔偿(14条)条。1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票据基础关系)系1、原因关系指票据当事人之间交付票据的理由,包括出票人与受款人之间,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因支付货物价金及其他合同的给付事宜和票据本身的转让的原因。2票据预约关系指票据当事人在接受票据之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有效期间、地点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即就出票或背书转让票据达成的合同;3、资金关系指存在于汇票出票人与付款人、支票出票人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基础关系。(二)票据法律关系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指在票据发行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受款人与付款人三种。2、非基本当事人,指在票据发出后通过各种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中成为票据当事人的人,如背书人、保证人、参加付款人、预备付款人等。第二节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一、票据权利(一)概念: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二)票据权利的种类票据权利分为付款请求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