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旅游产业范围界定应从基本概念入手(占佳)旅游业的产业定位问题一直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由于在学术界人们关于“旅游产业”的概念一直没有统一的认识,加之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没有单列旅游业,致使旅游业一度被边缘化。要确定旅游产业的地位,首先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是合理界定旅游产业的范围。但目前对旅游产业的认识仍很模糊和混乱,这种状况突出表现在对旅游产业的概念界定和层次划分上。笔者试图就这两方面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认识。传统理论认为,旅游业是由“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组成的产业群。旅游业的主体是由分别经营这六大要素的企业来构成的。随着旅游者旅游需求的变化,旅游活动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性加强,学者们普遍认为仅以六要素来界定旅游产业不利于旅游产业的发展,因而将旅游产业的概念进行延伸,由此出现了“大旅游产业”、“泛旅游产业”等概念,旅游产业范围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将许多新出现的消费经济类型纳入到旅游业的范畴。多数学者是从旅游需求和旅游消费的角度对旅游产业进行界定,旅游需求和消费类型的多样性与变动性及其性质的复杂性与模糊性造成了旅游产业界定的困难。关于旅游产业的层次划分,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即二分法和三分法。世界旅游组织(1995)曾经建议用“旅游活动国际标准分类(SICTA)”将旅游活动划分为完全属于旅游业的产业部门和部分涉及旅游业的部门两种情况。这种划分方式比较模糊,很难把握“涉及”的程度。与此类似,史密斯(Smith,2000)根据企业对旅游活动的依存度将旅游产业划分为两个层次,将那些对旅游依赖不显著的行业剔除出旅游业,该分类方法较之前者范围更为明确。宋子千、廉月娟(2007)在史密斯的二分法的基础上加上一个第三层次旅游业,将与旅游产业关联不紧密但为旅游业服务的企业也纳入了旅游业的范围。世界旅游组织等建议的《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按照与旅游活动的关联程度将旅游业分为旅游特征产业、旅游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其他采用三分法的学者也大多是根据旅游活动或旅游企业对旅游产业的影响程度或关联度进行划分。虽然他们的表述基本类似,但是每一类别所包含的企业或部门大相径庭,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第三层次旅游业的划分上。有些学者甚至将旅游产业的支持系统纳入到旅游业的范畴。综上可见,目前学术界在对旅游产业进行概念界定和层次划分时都存在将旅游产业范围无限扩大化的趋势。一味地夸大旅游产业的溢出效应,扩大旅游业的范围不但会造成产业之间界限的混乱,引起其他产业人士的质疑,也会使旅游业结构分析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从而遭遇旅游统计方面的尴尬。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产业是建立在其产出而非消费对象数据的基础上的,而旅游经济指标的统计长期以来都是从需求方开展的,统计口径的出入使得旅游统计指标难以服众。建立旅游卫星账户无疑是解决该问题的突破口。但由于理论不成熟,在统计指标的确立上仍然存在某些指标过宽而有些指标又过窄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进行概念界定时必须严格地将旅游活动或旅游需求与旅游产业区分开来。另外,还应尽可能地从旅游供给的角度来界定旅游产业,这样既有利于与其他产业概念界定相衔接,也有利于与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对接。在对第2页共23页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3页旅游产业进行层次划分时,既要认识到旅游产业的关联性和综合性,不能把旅游产业范围界定得太窄,这样不能完全反映旅游产业的重要地位;更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对其他产业的依赖性以及旅游产业的漏损现象,不能将为旅游业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其他产业纳入到旅游产业的范畴。因此,笔者建议建立一个指标体系或设计单个指标,评价行业或部门对旅游产业的依存度,并设定标准参数,将达到该参数的行业或部门纳入到旅游产业的范畴,而未达标的行业或部门应坚决“剔除”出旅游产业的范畴。当然,这些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根据旅游产业的发展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更好地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