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10,0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公告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要提示1、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71号文批准。2、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3、持有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或以上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发行新股的配售申购。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市、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4、市值计算依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3年7月25日(T-3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各种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乘以该种股票收盘价所得之和。5、本次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项另行公告。6、投资者务请特别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申购时间、发行对象、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7、本公告仅就本次“中金黄金”10,000万股A股发行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中金黄金”本次发行有关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该摘要已刊登在2003年7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8、投资者在做出认购“中金黄金”股票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录材料可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查阅(www.sse.com.cn)。9、在本次发行的申购中,除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帐户外,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进行申购。10、本次配售简称“中金配售”,上证所配售代码为“737489”,深证所配售代码为“003489”。一、释义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发行人、中金黄金:指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指中金黄金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的行为主承销商: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深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沪市/深市:指上海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深圳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投资者/投资者:指在上证所或深交所开立帐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申购日/T日:指投资者通过上证所和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日期有效申购:指申购量未超过投资者按其持有的上证所或深交所上市流通股票收盘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未超过申购规定的申购上限)的申购请求指定时间:指上证所和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下午一时至三时《招股说明书摘要》:指《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元:指人民币元二、发行的基本情况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2、发行数量:中金黄金本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4.05元/股,发行当年市盈率为20倍(按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及发行前总股本计算)。4、发行对象: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3年7月25日(T-3日)收盘时持有沪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新股配售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市、深已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证券投资投资基金)不记入可申购市值,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