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1
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及验收
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6条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综合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时应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
9条工程竣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急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认证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0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
1条开工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审查矿井地质资料,检查钻孔资料,并绘制井巷工程地质剖面预测图;二、完成设计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