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中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1、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有固定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且经营面积(以下简称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上(200-500平方米为中型餐饮经营单位,500平方米以上为大型餐饮经营单位)的饭菜制售(不含外送、食堂、集体餐生产)的中、西式餐馆、饭店、酒家等餐饮企业
2选址餐饮企业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建筑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性污染物;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污染源为25米以上
1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就餐人数、加工品种及数量相适应,食品处理区和辅助用房与餐厅面积之比应大于1:2
2食品处理区的布局应遵循由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的原则,设置与供应品种和加工过程相适应的原料粗加工、切配、烹调、烧烤、蒸煮、点心制作、冷菜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就餐等专用场所,并有明显功能标志
3在合理位置设置食品库房、更衣室等其它辅助用房,根据需要设置其他操作场所
1地面、墙壁与顶面卫生要求4
1食品处理区的地面、墙壁与顶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不易长霉的材料铺设,应平整,无裂缝;其墙角、柱角、侧面、底面的结合处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3cm以上);窗台下斜45度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2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经常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耐磨防滑,并应有1-2%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排水沟应有2-3%的坡度,沟面应设置可拆卸易清洁的隔栅面板;排水沟出口应设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
3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食品处理区的墙壁应有2米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瓷砖或其它材料制成的墙裙,产生油烟及蒸汽的场所和冷菜制作间宜铺设到墙顶
2设备与工用具卫生要求4
1冷藏设施:配置足够数量的冷藏设施和原料保鲜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