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目录1.总则2.术语3
安全监理组织保障4
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5.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与方法6.安全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7.施工安全监理资料8
安全监理用表附件:水运工程分级标准1上海市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1.总则1
1为了加强本市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和行为,提高安全监理的水平和效果,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守则
2本守则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水运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各工程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安全监理的依据1
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6其他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
5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人员对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专职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结合业务分工配合负责的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6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法律责任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四条、第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和委托监理合同中关于安全监理的具体约定
7安全监理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安全监理工作是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自控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8安全监理工作除应遵循本守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依法从事水运工程监理业务活动,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