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城市化地区的农村集体产权问题快速城市化是近年在沿海发达地区出现的普遍现象,是工业化后期政府大力引导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的产物
由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等原因,快速城市化地区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对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此,必须加快包括产权组织制度、土地征用和流转制度等在内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快速城市化是沿海发达地区出现的普遍现象快速城市化是工业化进入后期阶段,政府自上而下积极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采取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此而带来的城市化迅速推进的一种阶段性现象
快速城市化有如下特点:(—)集约使用土地的要求十分迫切
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后期(2000年珠三角地区的人均gdp除了惠州、江门和肇庆外均超过3000美元,按国际标准模式已经进入到工业化后期),工业结构升级的要求和趋势十分明显,第三产业发展加快,普通农作物种植面积迅速减少,但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
(二)政府在推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十分明显
在政策方面,XX省政府在2000年就出台了推进城市化的政策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地方政府组建国有或国有占相当股比的地铁公司、高速公路公司和城建公司,大规模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直接推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
例如XX市实施“南拓”战略,在南部规划和建设大学城、大南沙、地铁3、4号线、京珠高速公路、南部快速干线、广州新火车站等大型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这些项目的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
在投资公共设施的同时,政府还投资建设规模上万亩的工业集聚区,如XX县区政府投资过百亿元建设松山湖工业园,XX市政府建设广州开发区,XX县区政府建设五沙工业集聚区、花都区建设新华工业集聚区、XX县区建设南香山工业集聚区等
(三)大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出现农村和城镇的直接城市化
例如,XX省在XX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建设大学城,首期征地面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