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总则1
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1建筑工地Construction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扬尘防治Dust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3扬尘防治管理人Administratorofdustcontrol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4围挡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5易扬尘材料Dust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6建筑垃圾Construction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7保证项目Assuring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8一般项目General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扬尘防治要求3
1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3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