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项目背景浙江普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是香港普益(林氏)公司在晋江独资建立的纺织印染公司,主要从事印染布、丝织布及服装贸易。目前普益公司在大陆设有东莞新德拉链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德力(林氏)工贸有限公司、普益纺织印染(宜昌)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德伦染织有限公司等多家独资、合资企业,在纺织服装行业具备多年生产和营销经验。随着WTO的加入,我国的服装行业兴起了新一轮的生产和出口浪潮,纺织产品配额的放开,为我国的纺织产品进一步进入全世界拓展了渠道。随着时代发展和消费观念的变更,服装市场个性化、时尚化的流行,促进了高档织物的织造、印染和整理加工行业的发展。本项目拟投资1000万美元,在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建年产量2880万米的织造、印染和整理加工、服装生产一条龙项目,以进一步扩大总公司的服装生产和销售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本项目于2004年3月开始筹建,4月经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立项。根据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接受浙江普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其2800万米/年高档织物面料及服装生产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我们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和工程排污状况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以及开发区内其他企业开展环评工作的现状资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请审批,以作为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审批依据。1.2编制依据1.2.1环境保护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8日;(9)《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家经贸委等6部委局,国经贸资源[2001]1015号文;(10)《浙江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1993年省政府38号令;(11)《省政府关于浙江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复[2003]29号;(1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浙环委[98]1号文;(13)《浙江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浙环控[97]122号;(14)《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2001)118号文;(15)《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0232号);(16)《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局、对外经济贸易部标准,1992年3月;(1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计委、国家外经贸部24号令,2004年11月;(18)《关于印发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关于循环经济内容的要求的通知》,浙环便管(2004)22号文;(19)《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文;(20)《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浙发改投资发[2004]198号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环保局,HJ/T2.1—2.4。1.2.2项目有关文件(1)《独资经营高档纺织印染及服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普益(林氏)有限公司2004年3月;(2)浙江普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2004年4月;(3)浙江普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21.3评价技术路线1.3.1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1.3.1.1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拟建地环境现状调查,掌握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排放状况以及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同时根据建设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保安全措施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出防治和减轻污染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