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资讯·商机数据政策-1-《中越经贸信息》每年越南药材销售量为5万多吨,其中越南自产药材(南药)约占20%,其余80%均需进口,主要来自中国,其中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药材又占80%
正因为采取这种进口方式,长期以来进口药材的质量没有受到职能管理机关的有效监管
最近越南中央药品鉴定院公布的信息称,发现一些药材如黄芪、人参等在售往越南之前就被萃取了药材的有效成分,已经没有任何药性,纯粹是一堆垃圾
根据越南卫生部传统医学司的统计,现在药材市场上销售的药材有80%是来自外国,但其中近70%的药材未经注册登记,其来源渠道也五花八门
卫生部药材管理局局长称,越南进口的上百种药材中登记注册的仅有9种,其余50-60%的药材是通过走私进入了越南市场
河内市卫生局在对河内市2个最大的药材市场检查中发现,所有药材均为三无产品,消费者难辨真伪
据河内市卫生局副局长称,在对药材市场的检查中发现许多药材的药性不达标准,每个药材市场经营户达300-400户,炮制药材经营商达上百家,但注册登记的不到10家
许多药材经营商没法说明药材原产地
还发现有的药材在中国已经禁止流通,而又流入越南药材市场
市场监管力量和药材鉴定队伍人员有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河内市如此,其他省市情况也大同小异
越南卫生部副部长高明光指出,越南药材市场的假冒伪劣药材已经非常严重,到了不得不整顿的时候,最严重的是河内市和胡志明市
为有效整顿药材市场,保证药材产品质量,越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各级卫生部门将加强对药材市场的全面检查和对经营商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其次,各生产性企业须出示药材产地证明,并须保证产品质量才可生产;其三,若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材即视为走私或禁止流通的商品,由职能监管部门进行没收和销毁;同时对上述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直至暂停生产或撤消营业执照
对于药材零售经营户,若发现出售不能证明药材产地的药材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