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1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柳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199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5)》,在柳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了调控作用。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柳州市人民政府报请建设部同意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柳政函[2001]37号),根据建设部的批复及广西区建设厅的工作部署,于2001年开始进行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第三条编制本规划的主要背景1.城市行政区划调整。撤消原柳州地区,柳州市现辖三江、融水、融安、鹿寨、柳城、柳江六县和柳北、城中、柳南和鱼峰四区,市域面积及人口有了较大的增长。2.城市发展的宏观条件产生变化。国家更加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强调贯穿科学的发展观,以及广西面临的新发展形势。3.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广西自治区重新调整发展战略,柳州市以其铁路交通枢纽及工业基础的优势,作为自治区的中心城市之一的地位被重新认识。4.进入新世纪,拥有众多的大型国企的柳州,面临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间(南、北、防、钦、桂)新的城市竞争。5.对城市生态及景观系统的建设要求加强。柳州是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又具有优秀的山、水景观条件,面临如何既体现柳州自身优秀山、水的景观特质,同时又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建设好城市生态环境的问题。6.柳州市近年来城市发展建设速度加快,城市内部用地布局调整较大,城市总体布局、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产生了新情况与新问题,急需对柳州市城市化、城市发展目标、城市规模、生态及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重新研究、规划。第四条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页共41页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1页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3.国家关于城市规划的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规[1998]161号)。4.省、市关于经济社会与城市发展规划、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十五”计划;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柳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批准文件等。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2004—2010年;远期2011—2020年。第六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柳州市市区及市区外围紧密相连的邻县的部分区域,具体为:(1)拉堡镇、进德镇的部分用地,(2)雒容镇的部分用地和古亭山开发区,总面积约为882.2平方公里。第七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执行本规划。第八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九条本规划由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十条城市发展总目标建设成为一个社会稳定、民族融合、经济繁荣、居民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具有综合功能的开放型现代化城市。到规划期末,形成现代化大城市的经济结第3页共41页第2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1页构和综合实力,确立影响全国、辐射西南的中心城市地位,建成现代化的城市综合交通、公用设施、环境保护、防灾抗灾等基础设施系统,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发展体系和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形成社会风气良好、公共秩序井然、人居环境优越、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乡序列。第十一条城市发展策略1.充分发挥城市集散功能,实现城市与区域的互动发展柳州市应强化其集聚功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