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起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矿井起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事故防范措施,完善设备及物件的起吊操作规范,不断拓展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内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目前矿井采用的起吊方式手拉葫芦起吊二、起吊地点开掘工作面
综掘机、皮带机头、各类开关、移变等大型设备拆装处及水仓硐室水泵、工作面局扇等吊挂处
安装回撤皮带机头、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及设备列车、泵站、开关等拆装地点
采区水仓泵房大型设备拆装处、采区内绞车等大型设备拆装处
三、手动葫芦起吊管理规定(一)基本规定1、起吊锚杆、锚索施工规定:(1)起吊5t及以下设备及物件时,起吊锚杆采用一根Φ18×2000mm或Φ20×2500mm左旋螺纹钢高强锚杆,锚杆加长锚固,锚杆外露不大于300mm;(2)起吊5t-10t的设备时,起吊锚杆选用Φ18×2000mm或Φ20×2500mm左旋螺纹钢高强锚杆,但必须有至少两个吊点,锚杆采用加长锚固,锚杆外露不大于300mm,锚杆间距不大于500mm
(3)起吊锚杆尽量在起吊重物的正上方顶板进行施工,避免偏斜超过500mm;若需要起吊挪移设备的例外
(4)使用锚杆起吊10t以上设备时,必须施工多组锚杆作为吊点,根据设备的具体重量确定锚杆组数
(5)使用锚杆作为吊点起吊时,螺母必须全部拧入锚杆,且外露不小于20mm
(6)单根Φ21
6×8200mm的起吊锚索,最大起吊重物不超过10t,且锚索锚固长度不小于2560mm,外露不大于500mm
第1页共3页(7)单根Φ21
6×10200mm的起吊锚索,最大起吊重物不超过12t,且锚索锚固长度不小于3840mm,外露不大于500mm
(8)使用锚索作为吊点起吊时,锁具的下平面距锚索的端部不小于200mm
(9)使用锚杆、锚索起吊时,必须使用专用起吊连接环,且连接环与螺母之间必须安装碟形厚度不小于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