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矿山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一、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专人、定措施、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公司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三、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矿山,公司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四、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帮助尽快解决;五、凡不按要求和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XX市人民影剧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隐患的分类(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第1页共8页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一)一般性事故隐患
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
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