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学校废旧资产转让公告我中心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合经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学校废旧资产(项目编号HJQCGZX-[2010]Q015号)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一)转让方:合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转让标的:合经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学校的废旧资产,具体如下:标的一: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电子类;标的二:空调、彩电等家电类;标的三: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类;标的四:摩托车交通工具类
上述资产分包转让,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以上一个或多个标的竞买,具体详见明细清单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报名登记时企业法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竞买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三、标的转让要求1、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2、标的拆卸、装运的各项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方无关
3、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受让方须将所转让的废旧资产拆卸完毕并运离现存放地点,如果截止时间内没用拆卸完毕并运离现存放地点的,现存放地点单位可以自行处置该资产
四、公告期限2010年6月9日9:00起至2010年6月24日17:00止
2010年6月21日上午9:30统一踏勘现场
五、交易方式此项目转让每包需有3家及以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