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派干部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截止8月份,XX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全部已经召开,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也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如何高效、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又该如何快速适应改革工作,笔者立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层面,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协调三层关系一是协调好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
改革方案要求
为便于派驻(出)机构履行职责,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担任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参与驻在部门重大事项决策
系统纪检组下辖的非驻在单位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班子成员会,也必须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
同时,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实行报纪检组备案制
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系统)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沟通
所以,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要妥善处理好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支持驻在部门(系统)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
既要加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又要融入驻在部门(系统)班子,当好班子主要领导助手,认真支持驻在部门(系统)中心工作
二是协调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机构行使监督驻在部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的同时,又代表第1页共3页着纪检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