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
概述本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为受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
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以及其主要营业地点已于本年报「公司资料」一节作出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及本集团主要联营公司之主要业务分别载列于附注58及22
应用新修订及经修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或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之多项新订准则、修订及诠释(下文统称「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采纳该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期间或过往会计期间业绩之编制及呈列方式并无重大影响
因此无须进行过往期间调整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惟尚未生效并与本集团业务相关之新准则、修订或诠释
本公司董事(「董事」)预计,采用上述之准则、修订及诠释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不会有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经修订)资本披露1香港会计准则第23号(经修正)借贷成本2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1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类2香港(国际诠释委员会)-诠释第8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范畴3香港(国际诠释委员会)-诠释第9号重新评估附带衍生工具4香港(国际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0号中期财务申报及减值5香港(国际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集团及库务股份交易6香港(国际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服务特许安排71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全年期间生效2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全年期间生效3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全年期间生效4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全年期间生效5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全年期间生效6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