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控股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说明书计划管理人、推广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重要提示《南京公用控股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说明书》(简称“《计划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计划管理人保证《计划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和误导性陈述
专项计划优先级受益凭证,包括宁公控1、宁公控2、宁公控3、宁公控4和宁公控5,和次级受益凭证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证监机构字[]号)发行,目标募集规模分别为2
受益凭证本金和收益来源于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运用发行受益凭证所募资金购买的基础资产,即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公用控股”)根据政府文件、因建设和经营污水处理设施而获得的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次日起五年内从南京市财政局取得的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该收益权/基础资产在未来五年内预计每年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为3
为增强优先级受益凭证本金和收益及时兑付的安全性,专项计划约定:优先级受益凭证当年预计的本金和收益兑付完毕前,次级受益凭证不参与分配;在基础资产每年产生现金流不足3
2亿元时,南京公用控股承诺及时补足;在南京公用控股补足承诺未实现时,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城建”)为专项计划账户每年按时足额收到3
2亿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参与南京公用控股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的认购人保证其为合格投资者,并已阅知《计划说明书》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专项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专项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