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2010年3月22日目录第一章融资融券概述第二章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第三章交易流程(委托、申报与成交)第四章标的证券与担保证券及折算率第五章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与保证金余额管理第六章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第七章交易信息披露与风险监控第八章会员内部控制第九章其他事项附件一会员专区用户EKEY及权限申请表附件二会员每日融资融券申报数据文件附件三会员每月客户持有卖出数据文件附件四会员每日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违约数据文件为方便本所会员办理融资融券业务,推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融资融券概述本指南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会员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证监会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会员不得向其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其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会员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规则,切实执行会员公司融资融券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与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合同,自觉接受证监会和本所、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会员办理与本所相关的融资融券业务,适用本指南
融资融券业务的登记结算,适用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一、交易权限申请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业务,应当向本所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
会员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需向本所会员部提交以下材料:(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书;(二)证监会批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